2月储能政策:十余省市发布2026年储能项目规划

发布日期:2026-03-14    浏览次数:4

2026年2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67项,国家层面发布5项,涉及发展规划、参与电力市场、技术创新、标准规范等多个方面。

地方层面发布了62项储能相关政策。其中发展规划类的最多,共有32项相关政策发布。从分类来看,一是包括湖南、黑龙江、宁夏、山西、广东、福建以及吴忠、石嘴山、青岛、深圳等省市发布2026年储能项目建设清单,建设规模庞大。二是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建德、四川攀枝花、山西大同、陕西西安等省市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大力发展储能、锂电材料等绿色低碳产业,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

用户侧政策有21项,涉及分时电价、虚拟电厂、绿电直连、分时电价等多个细分领域。其中,江西、云南、浙江、内蒙古、浙江等9个省份发布了绿电直连政策。

参与电力市场类的政策有9项,内蒙古、山东、上海、浙江、福建、新疆、四川、河南等9省/直辖市发布了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类政策,涉及电力现货、中长期等细分领域。

用户侧政策有7项,涉及分布式光伏配储、绿电直连、需求侧响应等细分领域。

补贴政策、项目管理类政策各有4项。此外,技术创新类政策3项,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容量补偿、新能源配储类政策各有1项。

国家政策

2月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建设能源强国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2月5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2025年)名单公示》。本次公布的名单中有多家新能源企业的工厂入选,如特变电工、远景动力、海博思创、固德威、比亚迪、中车时代、欣旺达、上海电气、明美新能源、航天锂电、孚能科技、弗迪电池、蜂巢能源、中天储能、因湃电池、林洋储能、天能等。

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以市场化手段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条件成熟时探索容量市场,切实保障煤电等支撑性调节电源可持续发展,提升兜底保供能力。

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其中包括43个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和10个试点城市。储能相关项目有8个,其中6个项目采用构网型技术。

2月28日,工信部正式下发了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即锂电池白名单。本次入围的共有36家企业,其中储能电池包含赣锋锂电、宜春国轩、中汽新能青岛,其他企业公示分类包含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以及消费电池等。

发展规划

2月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青岛市2026年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文件显示,青岛市2026年重点建设4个储能电站项目,分别是平度市西北部新型储能项目、西海岸灵山湾独立共享储能建设项目、国润绿色能源城阳600MW/1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智源聚能250MW/1000MWh构网型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月2日,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计划的公告》,文件指出,电源侧和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纳入省建设计划是项目接入并网的重要前提,采取滚动计划方式。

2月3日,湖南省发改委公布《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名单》,共计389个重点建设项目、41个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入选。其中与储能相关项目包括,12个抽水蓄能项目(9个重点建设项目+3个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多个锂电材料相关项目。

2月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工业园区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发展储能、智能微电网、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园区级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数字人民币支付与碳管理融合,贯通能源流、碳流与资金流,构建低碳技术驱动的智慧零碳生态体系,高质量建设一批绿色工业园区、零碳园区。

2月3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常州市加快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文件提出,打造高能级绿色低碳产业。支持溧阳市动力电池及材料、金坛区动力及储能电池、金坛区光储一体、新北区新能源材料和装备等绿色产业培育壮大。推动“发储送用网”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每年新增微电网项目100个以上。

2月3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省人民会堂开幕。省长毛伟明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能源电力领域重点内容如下:推进长沙宁乡圣钘科技新一代锂电池、郴州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等“十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扩大绿电应用,推进疆电入湘、湘粤和湘黔背靠背联网工程。

2月4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省级零碳园区拟建设名单的公示》。根据建设名单显示,共有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5个纳入省级零碳园区拟建设名单。

2月5日,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乌兰察布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5年新能源新增并网350万千瓦、达到2028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容量67%。全市发电量807.7亿千瓦时、增长5.5%。累计建成并网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24万千瓦/1106万千瓦时。

2月5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文件显示,福建省2026年重点储能电站项目有1个,项目为宁德市柘荣县200MW/40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8个,总规模超9650MW,储能产业链项目30个。

2月9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吴忠市纳入自治区2026年度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的公示》。清单包含21个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总规模为4.785GW/14.54GWh,项目总投资为145.9亿元。

2月10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2026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2026年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824个,重点储备项目288个。2026年市级重点储备项目包括,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吉瓦时以上长时储能电站项目;鹏辉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子牙经济开发区共享储能项目;滨海新区滨海电力共享储能电站;蓟州区杨庄(西大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

2月11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拟认定东莞市2025年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的公示通知。此次共公示5个项目,项目规模合计超5.5MW/13.15MWh。项目业主涉及广东聚润达集团、东莞交投及西安优储新能源。

2月12日,宁夏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石嘴山市2026年度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公示》,共有6个项目纳入名单,规模合计1.4GW/4.2GWh,总投资55亿元。

2月1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在构建灵活高效的能源储备调峰体系方面,规划明确要开工建设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因地制宜建设新型储能电站,探索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项目,加快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培育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兴需求侧应用场景。

2月12日,山西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其中,市能源局牵头的项目中,多处涉及新能源、储能、微电网、源网荷储等,如推动武乡共享储能、襄垣独立储能、沁源抽水蓄能等项目尽快开工。

2月14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清单,共包含16个储能项目,总规模1.675GW/6.1172GWh。其中包含14个电化学储能项目,总规模1.5GW/5.992GWh;2个飞轮储能项目,总规模175MW/125.2MWh。项目计划开工时间均为2026年6月。

2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指出,合理规划新能源发展布局,推进新能源规模化集成创新,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氢能,加强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推动虚拟电厂发展,深入挖掘负荷侧调节资源。完善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推动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计划》提及,新能源开发利用中,力争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3000万千瓦,总规模超过2亿千瓦,发电量超过3000亿千瓦时。在电网关键节点、新能源富集地区布局建设7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

2月24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宁夏2026年第一批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该批次项目共157个,计划总投资940亿元,其中: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61个,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46个,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12个,其他类项目38个。涉及储能项目22个,总规模4.15GW/14.4GWh。

2月24日,《建德市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到“十五五”储能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加快抽水蓄能、光伏等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取得突破,新增新型储能15万千瓦以上,持续擦亮浙西储能中心金名片。

2月24日,西安市发改委发布《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提出,加强绿色技术科技攻关,大力发展氢能、新型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大分布式光伏等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2月25日,《阿拉善左旗202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打造集新能源、新型储能、传统火电为一体的百亿级电力产业集群。一体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坚持“绿电外送+就地消纳”双向发力,推动“新能源+”全面破题,积极引进电化学储能、熔盐储能等多元化储能产业链项目,持续放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发展带动效应。

2月25日,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攀枝花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统筹实施五大重点科技专项,加快突破超高纯钒钛材料制备、全钒液流电池长时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

2月25日,《大同市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合理配套储能规模,加快浑源抽水蓄能、海博思创新型独立储能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灵丘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微电网、智能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切实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2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山西省2026年第一批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其中共包含8个风光大基地项目、总规模6GW。其中4个项目明确配置储能,储能总规模900MW/2300MWh。

2月26日,岱山县人民政府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文件提出,推进高性能纤维、高端功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前沿新材料产品开发,推动高端海工装备和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上规模成体系。

2月26日,《黑龙江省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增强能源系统调节能力。加快建设新能源汇集站,升级改造配电网,建设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微电网。协同清洁能源基地与数据中心集群布局建设,支持产业项目绿电直连,打造零碳园区。

2月26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广东省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录》,其中重点建设29个储能电站项目,总规模为6208MW/13426MWh,总投资为229.6亿元;19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规模为21.38GW,总投资为1397.5亿元;27个储能产业链项目,总投资为391.88亿元。

2月28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持续推进新型储能建设。重点在电网关键节点、新能源富集送出消纳压力较大的区域,兼顾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需求,因地制宜布局新型共享储能,新建新型共享储能项目原则上需采用构网型储能技术。鼓励中小企业购买“储能服务”。推动虚拟电厂与负荷聚合商发展,支持各州(市)加快虚拟电厂建设。

2月2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印发《北京市2026年重点工程计划》。根据通知,与储能领域强相关的核心项目共计3项,分别是:海博思创智能绿色储能工厂项目、北京时代电池基地项目、高性能固态锂离子电池量产建设项目。

2月2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2026年重大项目计划清单》,其中包括1个200MW/400MWh的储能项目-坪地六联受纳场200MW/400MWh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单位为特粤电投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1个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项目单位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另有多个储能产业相关项目。

2月28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本次确定了辽宁省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22个园区,建设周期在2026-2030年。大连市、沈阳市均有3个园区纳入,其中,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已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鞍山市、朝阳市、阜新市、锦州市、铁岭市均有2个园区纳入。本溪市、丹东市、辽阳市、盘锦市、沈抚示范区、营口市均有1个园区纳入。

参与电力市场

2月1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力现货市场限价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综合考虑市场用户电价承受能力、发电企业运营效益,同时参考上海市近年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确定,现货市场运行初期暂定为1.4元/千瓦时。申报价格下限考虑各电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确定,现货市场运行初期暂定为0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上下限与申报价格上下限保持一致。

2月11日,四川能源建管办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有关意见的函》。文件明确,四川电力市场成员包含新型经营主体。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实行水电、新能源、燃煤火电等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同台竞争,现阶段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发电权、输电权、容量等交易。其中,电能量交易主要包括直接交易、绿电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交易、保障性用电市场化交易、省间中长期外购挂牌交易等交易品种。

2月12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细则》。文件提出,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收购,纳入代理购电电量来源。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直接进入市场(可自行参与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鼓励10千伏及以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市场的用户,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2月12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根据《实施细则》,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容量要求:充放电功率不小于1万千瓦且持续时间不小于1小时(10MW/10MWh)。若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同时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默认自调度曲线为0MW。

2月13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明确,鼓励经营主体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由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形成分时电价。

2月14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当可再生能源富裕程度小于零时,新能源富裕,存在弃风弃光,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不得放电。在电力供应紧张、调峰或断面调控困难等时段,电力调度机构可根据系统运行需要,要求独立新型储能按照“报量报价”方式参与。

2月24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浙江电力市场公告。随公告下达了4份实施细则:《浙江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3.1版)》《浙江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3.1版)》《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3.1版)》《浙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3.1版)》。文件指出,中长期交易价格可设限,成交价由市场形成,新型储能可参与。

2月24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对《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含独立储能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都是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成员。另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可自行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也可经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聚合后统一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

2月28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函)》,通知指出,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月度容(需)量电费=按现行政策缴纳的容(需)量电费+所在电压等级现行电量电价标准×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公共电网容量。

用户侧

2月3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提出,加大水电、风光电在城乡建设领域消纳能力。全面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促进电网智慧化转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2月4日,浙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科学有序推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市场配置的比重,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碳足迹可溯源、可监测。推动高耗能企业实施能源结构低碳转型,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及储能设施,促进用能结构低碳化。

2月9日,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构建“交通+能源”互补体系。试点交能融合发展,推动在和天线、天北线等适合路段沿线布设光伏等绿色能源系统。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依托交通基础设施推进适宜区域建设风、光等发电设施,在公路沿线、道路边坡、隧道口、物流枢纽等场景试点布局分布式光伏系统,配套储能设施,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能源体系,逐步实现交通网和能源网的智慧调度与协同控制。

2月9日,宁夏发改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化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响应类型分为日前型需求响应和紧急型需求响应。需求响应补贴方面,按可调节负荷度电给予电量补偿。基础度电补贴单价通过竞价形成,度电补贴标准最高限价为0.8元/千瓦时。

2月11日,广西发改委印发《广西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到2027年,广西在新能源生产和消纳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绿电多场景、多模式消纳体系更加健全,绿电直连项目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充分提升项目灵活性调节能力。

2月1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河北省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正式下发8个,总规模143.644万千瓦(1.4GW)的绿电直连项目。其中:3个项目的电源类型中包含风电,总规模62.5万千瓦(625MW)。8个项目的电源类型中包含光伏,总规模81.144万千瓦(811MW)。光伏发电项目中,1个项目中采用了屋顶光伏,装机规模0.644万千瓦(6.44MW)。

2月28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光伏+储能”协同模式。各地可引导投资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配建储能设施。对于配置用户侧储能、特别是通过光储协同实现能量自平衡的项目,在接入电网时可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商业体等场景推广“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解决方案。

补贴政策

2月3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凤阳县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转型方向。结合产业发展现状,聚焦价值链中高端环节和短板弱项环节精准招引,重点瞄准符合最新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且通过国家窗口指导的新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企业和关键辅材辅料、光伏制造装备、新型储能制造、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配套方向。对符合上述方向的,依法依规支持享受各级各类有关产业政策。

2月4日,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应用方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2024年2月,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应用方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中明确了支持范围、对象、方式等内容。

2月25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42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标准等信息的公示》。文件显示,42个独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标准为0.28-0.35元/kWh,其中:2026年前并网的独立储能电站补偿标准0.3-0.35元/kWh,2026年后并网的电站补偿标准0.28元/kWh。

2月28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发布《焦作市支持新能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氢燃料电池、核电池等新能源电池制造企业。其中提到,对产业链上重点企业新建新能源电池全流程生产制造项目,按照规定分阶段给予不超过项目生产性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额10%的资金支持。

项目管理

2月2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常规电源项目接入管理的通知》。通知内容涵盖并网意向受理与答复、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受理与答复、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研究与答复以及接网协议签订等环节。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常规电源项目并网意向受理及答复、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受理及答复工作时限均为为5个工作日。

2月12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电化学储能电站全过程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功率500千瓦及以上且能量不低于500千瓦时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规划设计、建设调试、运行维护、退役处置全过程。其中明确,储能电站的设计工作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坚持安全优先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尽早对接电网企业,确保储能电站设计满足电网安全需求。

2月13日,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对《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补充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的函,共计5份文件进行了补充修订。其中《山西独立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版)补充修订内容》在偏差考核免考核方面以及检修工作方面,均有新增内容。另外,独立储能由“自并网运行之日次月起满3个月后”参与管理变更为“自并网运行之日起”即参与管理,管理的严格程度也在加强。

2月14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网主体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主体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技术创新

2月26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内遴选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申报项目需属于国内率先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批量市场业绩的能源装备,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等方向。此举旨在保障能源安全及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月27日,浙江温州经信局印发《温州市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6版)》的通知,《目录》共包含219个产品,共有四个与储能相关,其中包括一能电气有限公司旗下的YNDPS-100/215户外集中式储能系统,档次标注为市级首台(套)装备,退出目录时间为2028年底。

2月28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征集“天津市2026年度未来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建议的通知》,《通知》显示,未来能源包括氢能(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储氢材料、输氢管道、氢燃料电池),可控核聚变,新型储能,智能电网,钙钛矿光伏等。

2月2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市申报规模上限为5.45GW。其中榆林市申报规模不超过80万千瓦、延安市不超过75万千瓦,关中地区各市不超过60万千瓦,陕南地区各市不超过30万千瓦。通知指出,各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不含),鼓励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2月14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分别明确自动发电控制(AGC)服务补偿、自动功率控制(APC)服务补偿、有偿一次调频补偿、有偿调峰补偿、旋转备用补偿、有偿无功服务补偿、转动惯量补偿、爬坡补偿等多个有偿辅助服务的补偿标准。其中指出,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方面,电力调度机构结合系统调峰需要进行调用,因系统调峰需求下达调度计划(含调度指令)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进入充电状态时,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400元/兆瓦时。

2月25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青海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提到,初期容量补偿标准参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确定,2026年青海省统一容量补偿标准按165元/(千瓦·年)执行。后期容量补偿标准按照回收边际机组全部或一定比例固定成本计算确定,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机组建设成本等调整确定。

新能源配储

2月2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市申报规模上限为5.45GW。其中榆林市申报规模不超过80万千瓦、延安市不超过75万千瓦,关中地区各市不超过60万千瓦,陕南地区各市不超过30万千瓦。通知指出,各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不含),鼓励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2月14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分别明确自动发电控制(AGC)服务补偿、自动功率控制(APC)服务补偿、有偿一次调频补偿、有偿调峰补偿、旋转备用补偿、有偿无功服务补偿、转动惯量补偿、爬坡补偿等多个有偿辅助服务的补偿标准。其中指出,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方面,电力调度机构结合系统调峰需要进行调用,因系统调峰需求下达调度计划(含调度指令)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进入充电状态时,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400元/兆瓦时。

容量补偿

2月25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青海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提到,初期容量补偿标准参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确定,2026年青海省统一容量补偿标准按165元/(千瓦·年)执行。后期容量补偿标准按照回收边际机组全部或一定比例固定成本计算确定,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机组建设成本等调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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