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次数:11

9月4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

文件显示,奖补对象为省直公共机构(含省级统一管理机构、垂直管理机构、派驻机构,中央驻湘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建设运营并已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企业。

对于申报条件,文件规定申请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运营单位在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省能源局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欠税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安装在省直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范围内,于2024年-2025年期间备案新建、运营,承诺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未获得过财政建设奖补,单桩单枪每桩额定功率不小于60千瓦、单桩多枪或单堆多枪每枪平均功率不小于60千瓦的省直单位公共快速充电设施和省直机关院内交流充电设施。

3.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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