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庆元县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资金拟补助公布

发布日期:2025-12-07    浏览次数:7

12月2日,浙江庆元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庆元县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资金拟补助情况公示,共有5家企业获得补助资金,合计13.0426万元。

附公示原文:

关于庆元县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资金拟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2号)、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发改产业〔2023〕191号)、《丽水市级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发改能源〔2024〕23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资金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2024年12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单位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石龙街9号发改局三楼能源工作中心

邮    编:323800

联系电话:0578-6019151

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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