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
到2030年:
建成可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超过4000万个,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万个,形成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能力。
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实现规模化应用,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
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更新改造,打造有效满足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网络。提高快充设施占比,有序推进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除海岛、高寒高海拔地区外的农村(县乡)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结合国家主要货运通道布局,沿线建设大功率重卡充电设施。
完善管理制度、调度体系、市场机制和技术标准,做实做细负荷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各类分散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削峰和填谷,提升用电侧协同互动能力。到2030年,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
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构建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有序扩大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范围。完善充电桩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健全放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引导车网互动资源参与系统调节和市场交易。
增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居住区充电桩报装接电服务水平,推动实施一批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试点。持续优化充电场站环境,完善收费等信息标识,提升设施运行维护水平,有效优化群众充电体验。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21日